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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證照說明】
1、中華民國護照影本(效期需在回國日當日起算有效期六個月以上)。
2、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歐洲35個國家及地區觀光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(均請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):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;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及機器可判讀護照(MRP)持有人;持用外交及公務護照者,請自行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詢問。另外,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,護照須仍具有9個月以上的效期。
【費用說明】
◎費用包含:
1、台灣/法蘭克福來回經濟艙團體機票一張。
2、兩地機場稅、燃油附加稅、雜支服務費、二件托運行李23公斤及手提行李7公斤。
3、優質飯店住宿二人一室及全程列表餐食。
4、行程所列之旅遊交通費用、門票入場費。
5、本行程旅遊責任意外險及旅遊意外醫療險依法令規定金額投保。
6、此報價已經分攤65歲以上老人與小孩的優惠票價差,如產生恕不退還優惠票價差。
◎費用不包含:
1、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,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。
2、純係私人之消費:如行李超重費、飲料酒類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及私人交通費。
3、個人護照新辦之辦理費用NT$1,800/人。
4、若無法安排室友或指定住宿單人者,須補單人房價差NT$45,000元,詳情請洽當團業務。
5、歐洲團領隊&司機人員服務費(每人每日12歐元X12日)共計歐元144元/人。
【特別說明】
1、此行程最低成行人數須16人(含)以上方達出團人數,如人數不足無法出團將於出發前七天通知。
2、每位團員訂金NT$40,000元整。(※提醒您: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,本公司將依各協力商之要求,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、餐廳或機票等費用。若您因故取消,本公司將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,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。)
3、依據歐盟規定,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,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(或監護人)的同意書,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。
4、本行程全程使用「團體經濟艙」,座位區域是依照航空公司內部作業安排,恕無法指定座位,如靠窗、靠走道或是同行者全數安排坐在一起等,敬請貴賓見諒!
5、本行程每日住宿所列可能入住飯店皆以同等級使用,並非代表等級差異或是選用順序,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,將依飯店確認回覆的結果,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。
6、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正確行程內容、班機時間、降落城市以及住宿飯店,請以行前之書面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7、行程及餐食將會視情況(如季節、預約狀況、觀光地區休假及住宿飯店地點)調整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的權利。如有行程不參加者,視為自動放棄,恕無法退費。
8、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,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。
9、如有特殊餐食者,請於出發前至少7天(不含假日)告知承辦人員,以便提早為您安排。
10、國外旅遊因搭乘飛機之飛行航程、行程內容之安排及當地醫療狀況等因素,不同於國內旅遊,敬請旅客斟酌自己及同行親友之身心、健康狀況後,再行報名及付訂。
11、同團報名旅客可能因私人因素於行程出發之7日前取消參團,故本公司網上所載組團狀態、可售團位等即時資訊,並非代表最終參團人數之依據,敬請諒解。
12、溫馨建議: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,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,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,方始接受報名,不便之處,尚祈鑑諒。
13、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,時間的安排也需相互配合,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,可能無法妥適兼顧,所以煩請貴賓於報名時,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,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。
14、素食: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,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、薑、蒜、蛋、奶等,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,多數僅能以蔬菜、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,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,亦多數以蔬菜、漬物、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。故敬告素食貴賓,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,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,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鑑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,以備不時之需。
15、歐洲行程多早出晚歸,為提升旅客入住時的自主便利與機動性,未包含飯店行李搬運費用。